凭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美东时间5月6日披露的文件,$艾奇资本(ACGL.US)$、$ARCHCAPITALGROUPDEPSHSEACHREP1/1000THNCUMPFDSERG(ACGLN.US)$、$ArchCapitalGroupLtd.-DepositarySharesEachRepresenting1/1,000thInterestinaShareof5.45%Non-CumulativePreferrzljzlj学生edSha$高管GansbergDavid拟于5月6日出售1万股普通股股份,总市值约96.64万美元。
图片来源:SEC通告
《1933年美国证券法》Rule144划定:上市公司中关联方(上市公司持股10%以上的大股东、公司高管及董事成员)以及从关联方中获得股票(这一类股票属于限制性受限证券或者控制证券)的持股人,在卖出这类股票时必须遵守严格的披露程序,卖出前需向SEC申报Form144文件。
其中,关联方必须持有证券至少六个月,卖出的股数不得凌驾已刊行股份总数的1%。关联方在任何三个月期间出售的股票数量凌驾5,000股时,或总市值超5万美元时须向SEC提交该表格。
【编辑:马建国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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